3歲女童「小燈泡」2016年3月28日當街遭砍23刀斷頭殺害,士林地院今(12日)一審宣判,認定被告王景玉反覆吸毒,有思覺失調症,雖然手段殘忍,無悔意且再犯風險高,應判死刑,但《兩公約》規定,對身心及精神障礙者不得判處死刑,因此依殺害兒童罪,判王景玉無期徒刑,小燈泡母親王婉諭目前為司改國是委員,今日並未出庭聽判。

判決指出,被告王景玉2016年3月28日,於北市內湖區環山路一段9巷口,當街持菜刀砍3歲女童頸部,被害人身首異處而死,王男犯案動機雖受罹患思覺失調症所產生妄念影響,但當時他明知殺人違法,又懂得躲避他人監督、選擇最佳時機及對象再實行犯罪,對被害人家屬及社會治安損害至鉅。

王景玉供稱,因懷疑自己不是父母親生,為滿足傳宗接代欲望,達成「我是堯,我是皇帝,堯是四川人,故我是四川人;皇帝通常會砍庶民的頭,因此我要砍庶民的頭;當殺人後就會有四川嬪妃來找我,完成傳宗接代事;這樣我就可以有伴,可以滿足我的性需要,所以我必須要殺人」的妄想,當街殺人。

合議庭認為,被害人身首異處死亡,王景玉手段兇殘,是可判死刑的「情節最重大之罪」,經評估再犯風險仍高,自無法輕縱,但因《兩公約》(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)及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》均已透過施行法而對我國產生內國法拘束力,公約規定,對精神障礙者及身心障礙者犯罪,不得處死刑之科刑權限制,法院無法判王景玉死刑。

判決指出,被告所用犯罪手段過於殘暴、駭人,不僅造成被害人家屬親見幼女遇害的鉅慟,也加深民眾情緒激化及恐慌,對社會治安危害極大,應屬得處極刑的「情節最重大之罪」,被告犯後雖已坦承犯行並多次當庭向被害人家屬道歉,但合議庭認為,這應是為求取輕判所為,且被告至今無法對被害人家屬有任何實質賠償,犯後態度難謂良好。

此案審判長蔡守訓為前總統國務機要費一審承審庭長、陪席法官為高雅敏、受命法官為張毓軒,合議庭指出,對於被害人及其家屬的遭遇同感哀戚,也對被告冷酷惡行同感震驚,案發後民意調查顯示社會瀰漫將殺童者除之而後快的氛圍,法院置身相同社會體系,豈能不察?但基於法治國原則,在權力分立架構底下,必須摒除內心個人情緒,依據立法院所制定相關法律公平、獨立審判,因相關公約施行法的制定、施行,無法對有精神障礙及身心障礙的被告科處死刑,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加重其刑後,判無期徒刑;全案仍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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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軍聞社記者吳柏融新北20日電)為提升榮民(眷)就業服務品質及宣導本年度就學、就業及職訓重點工作,新北榮服處3月24日晚間18時至21時辦理「106年度就學、就業職訓說明會」活動,歡迎踴躍前往參加。

新北榮服處表示,本次活動邀請致理科大孫本禎主任,分享輔導經驗及生涯規劃講座,提供榮民(眷)職業生涯規劃與創(就)業選擇的參考,促進榮民(眷)及屆退官兵在職場上發展順利。

新北榮服處指出,詳細資訊及報名請電洽02-29542857#163-166,將有專人服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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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間借貸能相信嗎?

在社會上越來越多的民間借貸的出現,同時也越來越多借貸糾紛的出現。民間借貸糾紛增加的速度驚人,也就說明當今社會上有很多的人傾向於民間借貸。那麼多人都選擇民間借貸,是不是民間借貸就很值得信任?假如是很值得信任的,怎麼又會出現那麼多的糾紛? 民間借貸的樣式很多,風險也很大,並不是所有的民間借貸都可以相信,當然也不是所有的民間借貸都是非法經營,在不合法的民間借貸之中,的確會存在極大的風險,最可怕的就是遇到黑社會的高利貸!因此在選擇民間借貸的時候就要很小心,不要輕易相信與一般借貸相去太遠的條件,像是短期可借大額款項、刷卡換現金、票貼放款、保證借到錢、汽機車借款免留車、免擔保免抵押等等,雖然條件聽起來很誘人,但是往往也潛藏著莫大的危機!

民間借貸有什麼好處?

民間借貸相對於銀行貸款具有靈活、簡便、快速、收益率高等幾點優勢。從靈活性來看:簡單地說,民間借貸是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協議借款,沒有銀行內部核准的限制,只要雙方認可,符合法律相關規定,就可以承做,但為確保放款人利益,必須有抵押、公證和擔保;簡便性:流程簡便,手續辦理簡單,需要提交的資料精簡, 不像銀行一樣需要提供許多證明;快速性:這是民間借貸最大的魅力所在!因為手續簡便,借款人通常可以很快就拿到所需款項。

民間借貸的運作流程?

民間借貸運作流程如下:對借貸人進行審核,符合借貸條件,雙方就簽訂借貸契約,在借貸契約書上規定還款的時間、利息、地點,最後就發放貸款。 民間借貸的流程比銀行借貸簡單、便利,因此很受中小企業的歡迎,但是民間借貸的利息通常會比銀行借貸的高,在借貸之前要確定借貸利率。借貸雙方之間簽訂的借貸合約是借貸雙方的證明,也是一個保證,要切記在民間借貸不要忘記簽訂借貸契約書,而且每個細節都要詳細問清楚,絕對不能馬虎!

民間借貸利息的規定?

民間哪家信貸利率低借貸的利息規定法源依據如下:

民法 第 204 條 約定利率逾週年百分之十二者,經一年後,債務人得隨時清償還本。但須於一個月前預告債權人。前項清償之權利,不得以契約除去或限制之。

第 205 條 約定利率,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,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,無請求權。

第 206 條 債權人除前條限定之利息外,不急需錢怎麼辦得以折扣或其他方法,巧取利益。

第 207 條 利息不得滾入原本再生利息。但當事人以書面約定,利息遲付逾一年後,經催告而不償還時,債權人得將遲付之利息滾入原本者,依其約定。 前項規定,如商業上另有習慣者,不適用之。

刑法 名稱:中華民國刑法 (民國 96 年 01 月 24 日 修正) 第 344 條 乘他人急迫、輕率或無經驗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,而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。

裁判字號: 27年上第 520 號

要旨: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條重利罪成立之要件為?乘人急迫、輕率或無經驗,貸以金錢或其他物品,取得與原本顯不相當之重利。在第一條件,係指明知他人出於急迫、輕率或無經驗,而利用機會故為貸與,在第二條件,係指就原本銀行借錢利息利率、時期核算及參酌當地之經濟狀況,較之一般債務之利息,顯有特殊之超額者而言。

此項犯罪,固須對於特定人為之,始能成立。至若明知社會上有因急迫而舉債濟急,及因輕率或無經驗而從事舉債之情形,預定苛刻條件,一俟他人告貸,藉以博取重利為常業者,雖非對於特定人乘機利用,不能謂非對於一般人具有犯罪之概括故意,則其犯有前項法條所載情事,即應論以同法第三百四十五條之罪。

雖然有法律可以依據,但是民間借貸的契約畢竟還是在雙方同意的情況下所成立,利息、期數以及還款信用貸款利率最低條件都是要依照合約來計算,因此還是在簽訂合約的時候就要仔細瞭解,以免後續發生問題,到時候再來處理可就得不償失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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